浙江省对3类、4类ETC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

政策法规ETC之家2023-02-03 14:38:4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3类、4类ETC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有关事宜的通知》,2023年2月3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浙江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将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为期6个月。

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分类,这两类客车分别为:3类客车,20—39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4类客车,40座及以上(且车长不小于6米)。

此次优惠政策只针对安装并使用ETC装置的3、4类客车,持普通通行卡的3、4类客车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据了解,湖州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均满足该政策。

“以4类客车为例,优惠实施前,4类客车从G50沪渝高速泗安收费站至南浔收费站需支付高速通行费100.51元,优惠后只需要支付89.94元。”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湖州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

目前,湖州交通运输部门已完成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落地落实准备工作,在充分研判优惠期间公路网客车流量变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设备运行监测力度,针对重点站和重点路段,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收费站安全畅通。

温馨提示:还未办理ETC卡的车主可通过支付宝“浙江ETC”小程序便捷办理ETC相关业务,无需绑定任何卡,可直接使用支付宝账户支付ETC通行费。

本文标签 : ETC优惠  浙江ETC  

好物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