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小标ETC逃费1927次 河源一司机被判一年两个月

防蹭防诈ETC之家2023-04-03 14:21:20

3月31日,广东交通集团所属揭博高速收到来自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法院的判决通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通过使用虚假的行驶证办理ETC,采用“大车小标”的方式少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早在2022年4月,揭博高速在开展ETC“大车小标”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从稽核平台数十万数据中发现,一辆粤P牌客车的车辆注册信息为大型普通客车,与OBU标签内二型客车车型不符,有“大车小标”逃缴通行费的嫌疑。

为确保数据准确,揭博高速立即组织党员、团员骨干成立专项稽查小组,先后通过《国家发改委汽车公告查询系统》和公安机关取证核实车辆注册信息,证实该车实际车型为三型客车,存在“大车小标”的行为。

掌握车辆信息后,揭博高速调取该车辆通行记录,逐条核算利用ETC“大车小标”的逃费金额。通过核查确定,该车辆自2020年6月2日至2022年5月10日,通过使用假冒行驶证办理的二型客车ETC设备在全省各站共通行1927次。

2022年6月29日,当事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在证据面前,李某承认其偷逃通行费的违法行为,并全额补交逃缴的通行费。公安机关随后将其移交检察机关,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定罪判刑。

本文标签 : 大车小标  ETC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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