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云南ETC用户办理车辆车型信息调整公告

ETC报道ETC之家2023-04-19 09:18:01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

一是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车长不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载客汽车,按照3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是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须按照新车型分类标准进行车型信息调整。(请关注“云南ETC”微信公众号查看《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

请还未对ETC设备内车辆车型信息进行调整的云南ETC用户,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自行前往云南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相关事宜。

逾期未办理将会影响您的ETC正常使用,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若有疑问,请致电云南公路联网收费客户服务热线:0871-96550 。

本文标签 : 云南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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